"关于认真做好防溺水保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09-11-06   动态浏览次数:119

院办〔2009〕45号

 

关于认真做好防溺水保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部)、各有关部门:

根据六安市有关通知精神,现就严禁师生下河游泳,确保安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提高对防溺水保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淠河橡胶坝(中坝)4月28日建成蓄水后,水位日渐升高,待蓄水完成后水面将达37米高程,河水深处将达4米,且河床复杂。因此,一定要深刻认识淠河蓄水后增加了安全隐患的实际,提高防溺水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加防范,确保安全。

2、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各系(院、部)要开展防溺水专项教育活动,并以此作为贯彻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的一项内容,采取灵活多种的教育形式,做到不留死角。要教育学生珍爱生命,提高防范意识,严格遵守学校关于严禁下河游泳的规定;要教育学生自觉保护淠河水质,不向河内抛扔垃圾、杂物。

3、落实防溺水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宣传栏等载体进行宣传,营造防溺水、保安全的氛围。要张贴温馨提示、制作严禁下河游泳的标识;要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和制止私自下河游泳行为。各系(院、部)要在广泛教育的基础上,与每位学生签订防溺水保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校内教职员工不仅要带头遵守学校严禁下河游泳的规定,还要教育子女不下河游泳,防止儿童溺水事件的发生。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