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西学院“十三五”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划
发布人: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7-10-23   动态浏览次数:63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24号)精神,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依照安徽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教工委〔2011〕3号)和《皖西学院“十三五”规划》的具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促进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和可持续发展为导向,以加强思想理论建设为根本,以配齐建强工作队伍为重点,以提高工作能力为核心,以改革完善激励机制为保障,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水平辅导员队伍,为不断提升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水平,全面提高学校教育质量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

坚持高标准选聘、专业化培养、优先发展、制度保障四个原则,抓好辅导员选聘、任用、管理、教育、培养、发展六个环节,推动队伍建设及创新实践,形成特色品牌和标志性成果。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围绕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发展,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这一中心任务,健全体制机制、严格选聘配备,优化素质结构、完善培养考核体系,加强职业发展规划,增强职业认同、提升工作水平,建设一支与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相适应的高素质辅导员队伍。

(二)具体目标

1.队伍总量目标。总体上按1:200的标准配备学生专职辅导员,“十三五”期间达到“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要求,专职辅导员数不少于辅导员总数的70%。

2.队伍结构目标。提升学历层次,力争到2020年,专职辅导员队伍中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比例达75%以上。队伍的性别、年龄、专业、专业技术职务等结构比例趋于合理,形成一支比较年轻、相对稳定、数量充足、结构优化、素质优良、乐于奉献、有战斗力的辅导员队伍。

3.队伍培养目标。构建辅导员岗前培训、岗位培训、骨干研修与学习考察、攻读学位、科学研究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集学习、科研、进修为一体的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辅导员培养培训体系,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建设学习型辅导员团队。

4.制度建设目标。在“高进、严管、精育、优出”四个关键环节上构建长效机制,为辅导员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真正让辅导员“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

四、任务措施

(一)辅导员优选高进计划

1.严格选聘标准和程序。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制度和程序,新聘专职辅导员应为中共党员,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热爱学生,善于做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2.优化专职辅导员结构。进一步优化专职辅导员队伍的年龄、性别、专业、学历、学缘和职称结构。提高硕士学位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鼓励专职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辅导员专项)博士学位。

3.认真选聘兼职辅导员。鼓励青年教师、党政干部和思政课教师担任兼职辅导员,选拔部分优秀专业教师担任兼职辅导员,将其工作业绩纳入教师绩效考核体系。青年专业教师和思政课教师在晋升职称时,原则上须有至少一年的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二)辅导员教育培养计划

4.完善专业化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培训体系,实现培训覆盖率100%。坚持全员培训与骨干研修相结合,校内培训与省级培训相结合,实施国家、省、校多层次培训和岗前、日常、专题、骨干研修等多类别培训。强化新聘辅导员的业务培训和导师制度。

5.提高理论素养。重视辅导员的理论学习,积极推进学习型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加强辅导员的思想政治教育,鼓励和支持一线辅导员开展德育领域的理论研究,每年资助一批辅导员工作专项研究课题,定期举办辅导员工作论坛、工作研讨会。

6.提升职业素养。根据心理健康教育、职业发展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等实际工作需要,积极选拔辅导员参加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职业发展教育与指导、创新创业教育等方向的专业化辅导员培训工作,提升辅导员的核心技能和职业素养。以工作实践为依托,以合作研究为纽带,建设2—3个交叉融合集成发展的辅导员工作室,打造辅导员的团队文化。

7.办好辅导员之家。探索建立集学习、反思、创新实践为一体的专业化学习分享平台,开展以个体学习为基础的组织化学习活动,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构建交互式网络平台,推行撰写育人日志、开设辅导员博客和微博等工作举措。

(三)辅导员激励管理计划

8.明确岗位职责。对接学校目标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辅导员队伍管理的规范性与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学生工作例会、值班、进宿舍、谈心和考核等制度。推进学生事务扁平化管理,建立集思想政治教育、勤工助学、职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于一体的学生事务服务中心,为学生提供“一站式”服务。所有辅导员都要熟悉使用新媒体网络平台开展网上思政工作,提升辅导员利用网络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9.完善考核制度。制定辅导员工作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发挥好奖惩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充分调动辅导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组织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加强对优秀辅导员的表彰和宣传力度,使广大辅导员享有实现价值的自豪感、奉献教育的成就感、社会承认的荣誉感。

10.实行辅导员服务期制度。对于专职辅导员实行4-5年的服务期,在服务期内不得转岗。兼职辅导员在一个任期(2年)内一般不得卸任。按照管理权限,专职辅导员的转入、转出、进修学习必须征得所在二级学院和学生工作部的同意。

11.建设管理平台。建立辅导员基础数据库,作为辅导员培训、考核、科研等管理的主要依据,全面反映辅导员学习、工作和专业成长情况,助推其滚动式发展。

(四)辅导员职业发展计划

12.落实“两双”政策。强化辅导员“双重身份”,实现“双线晋升”。健全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机制,严格落实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单列指标、单列标准、单独评审政策。鼓励专职辅导员在职攻读学位、外出研修、任职交流等职业发展空间和晋升通道。将专职辅导员作为管理干部的重要来源,完善辅导员与校内专业教师、管理干部的交流轮岗机制。

13.拓宽职业化发展方向。设计包括学生党团建设、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职业发展指导、网络思政、学生事务管理等职业发展方向,完善心理咨询师、职业咨询师、创业咨询师等职业能力培训和资格认证,引导辅导员走职业化发展之路,鼓励他们成为职业型、专家型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者。

14.推进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建设。采取具体措施,出台实施细则,贯彻落实《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启动辅导员职业等级分类评定,将《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作为辅导员评定职称职级的参考依据,将辅导员职业等级与相应的职级工资和绩效工资挂钩。

(五)辅导员保障计划

15.重视队伍建设。将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把辅导员队伍建设纳入学校办学质量、队伍建设、教学评估和文明单位创建的指标体系,在工作上加强领导,在政策上积极支持,在条件上提供保障,把辅导员队伍建设纳入学校综合改革建设大局。

16.加大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大辅导员队伍建设专项经费的投入,逐步改善辅导员工作和学习条件,为学生辅导员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提供设施和条件。

17.行政职级评定。根据任职年限及实际工作表现,确定相应级别的行政待遇,畅通专职辅导员进入党政管理干部的通道,并给予相应的倾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