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全面评价辅导员工作实绩和工作水平,根据《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院党【2019】86号)精神,现将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1、12月27日前完成学院考评工作,并将考评结果和优秀辅导员候选人材料报送学工部。
2、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学校考评组考评。
二、考核说明
1、考核分两个系列进行,即一线专职辅导员为一个系列,其余为一个系列(即兼职辅导员和带班的组织员、团总支(副)书记)。其中,推荐“优秀”等级辅导员候选人的人数,不应超过所在系列辅导员总数的20%(尾数进一法);“基本称职”“不称职”等级辅导员按实际情况报送。
2、当年新进专职辅导员、以及仅下半年带班的兼职辅导员,参与考核,但不定等次;上半年带班、但下半年未带班的兼职辅导员,不参与考核。
3、考核内容及程序依据《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
4、符合学校规定可以直定“优秀”等次的一线专职辅导员,其申报表于12月20日前报人事处,同时报一份到学生处备案。
三、考核要求
1、各学院成立考评工作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了解考评内容、标准、程序和要求。
2、认真查阅辅导员工作材料,考评时注重考核辅导员平时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工作水平和工作实绩。
3、各学院于12月27日前报送《皖西学院辅导员工作测评表》《皖西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汇总表》,以及拟推荐优秀人选的述职述德述廉报告。
附件1--皖西学院辅导员工作测评表.docx附件2--皖西学院辅导员工作情况评议表.docx附件3--皖西学院辅导员考核成绩统计表.docx附件4--皖西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汇总表.doc
学工部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