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西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勤工助学岗位选聘通知
发布人:学生处  发布时间:2024-09-12   动态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培养学生树立自立自强精神,提升社会适应能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现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勤工助学岗位选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觉悟高,组织管理能力较强,语言表达能力较好。

2、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奉献精神。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纪记录。

4、生活俭朴,无不良生活习惯。

5、身体健康,能胜任所应聘的工作岗位。

6、原则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上岗。

二、岗位职数设置

岗位设置具体参见《2024年秋学期勤工助学岗位职数信息一览表》(附件1)。

具体岗位类型及职责如下:

1.学工助理岗位职责:协助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完成用人单位老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2.教科研助理岗位职责:协助二级学院教学、科研秘书做好对本单位的教科研工作;完成用人单位老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3.实验室助理岗位职责:协助实验室管理员做好实验室卫生、安全等日常工作。

4.行政管理助理岗位职责:协助用人单位老师做好本单位的日常工作;在部门老师指导下发挥部门与同学之间的桥梁作用。

三、选聘程序及时间要求

1、学生登录企业微信平台,根据附件2操作参考线上投递意向申请;

2、用人单位根据用人需求考查、公开选聘人员,面试合格后,管理员通过线上平台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定。

3、各用人单位选聘录用勤工助学学生时,在符合本单位用人需求的情况下,应优先考虑聘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各用人单位本学期选聘勤工助学工作需在920日前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管理与考核办法

1、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皖西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实施办法》规定,被选聘的勤工助学学生,在上岗前各用人单位要与学生本人签订《皖西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协议书》(附件4),各用人单位也可根据工作岗位性质与学生自行签订用工协议书,920日前将附件3和附件4纸质盖章材料报送1份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申请表纸质材料由用工单位留存备查。

2、根据“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勤工助学的学生由用人单位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在勤工助学活动开展环节中,着力培养学生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进取精神,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劳动。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受聘的勤工助学学生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核实,同时对在岗及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学校内勤工助学学生的考核由各用人单位按岗位职责考核,对于考核不通过的及时更换或下学期不再继续聘用。考核合格后发放薪酬。

五、工作时间与报酬

1、学生勤工助学是在学生课余时间进行,不得占用上课、实习、实验、集体活动等时间。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一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2、被聘上岗的学生劳务报酬经用人单位考核,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月核发,固定岗位每人每月酬金800元,每位同学每学期只能申请一个勤工助学岗位,被选聘录用学生的报酬从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选聘之日起开始计酬。临时岗位薪酬将于岗位工作完成,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每人每小时不低于20元标准发放劳务酬金。

3、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报酬每2个月发放一次,发放时间分别为每学期的期中和期末。

附件1:2024年秋学期勤工助学岗位职数信息一览表.xlsx附件2: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学生端投递流程操作参考.docx附件3:皖西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用工情况汇总表.xlsx附件4:皖西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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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12